集佳律師事務所代理郭純?nèi)珜@麢酂o效宣告請求被認定

2008-05-11
  請求人郭純?nèi)J為專利號為200430097960.1﹑名稱為“包裝袋(燒雞公)”的外觀設計專利的授權不符合專利法的有關規(guī)定,委托北京集佳律師事務所劉洪勛律師和顧潤豐律師,代理其向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

  集佳律師認為:專利號為200430097960.1﹑名稱為“包裝袋(燒雞公)” 的外觀設計專利(下稱本專利),與專利號為200430103073.0﹑名稱為“包裝袋(燒雞公)”的外觀設計(下稱對比外觀設計專利1)的類別相同,而且包裝袋的形狀相同,外觀設計的構(gòu)成要素﹑圖案構(gòu)成﹑設計風格及布局均相同,兩者屬于高度近似的外觀設計.此外,對比外觀設計專利1的申請日為2004年11月2日,在本專利的申請日之前,因此本專利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第9條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3條第1款的規(guī)定,屬于重復授權的專利,依據(jù)專利法第64條的規(guī)定,專利復審委員會依法應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近日,專利復審委員會做出第11081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宣告其專利權全部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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