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律師事務所代理“夢特嬌”維權告捷 獲賠50萬元

2008-04-28
  4月24日,“夢特嬌”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在上海市二中院宣判,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賠償原告法國“夢特嬌”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50萬元。與此同時,法院判決認定原告“夢特嬌”、“MONTAGUT”+花圖形、花圖形為馳名商標.

  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周丹丹律師作為原告法國博內特里塞文奧勒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師介紹說,原告在先注冊了“夢特嬌”、“MONTAGUT”+花圖形、花圖形等商標,上述商標經(jīng)過原告長期使用和宣傳已經(jīng)廣為中國相關公眾所充分知曉,屬于馳名商標。

  2005年,法國博內特里塞文奧勒有限公司發(fā)現(xiàn)上海夢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未經(jīng)許可,擅自在其網(wǎng)址為www.mtg1890.com的網(wǎng)站、宣傳手冊、加盟店牌匾上使用“夢特嬌”、“MONTAGUT”和花圖形標識以及“法國夢特嬌干洗”等字樣。因此,法國“夢特嬌”以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向法院起訴。

  周律師認為,上海這家公司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夢特嬌”、“MONTAGUT”+花圖形、花圖形等馳名商標合法權益,集佳在接到法國“夢特嬌”的委托后,仔細研究了案情,認為這是一起典型的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的知識產(chǎn)權案件。上海二中院選擇在“4•26”世界知識產(chǎn)權日來臨之前判決,對提高企業(yè)和公眾的知識產(chǎn)權意識有非常好的示范效應。

  在知識產(chǎn)權周內同時宣判的,除了“夢特嬌”案外,上海市二中院還對另外三起商標侵權糾紛案進行了宣判,分別涉及菲利浦、古喬古希(GUCCI)和天津梅蘭日蘭四家國內外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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