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知名乳業(yè)花花牛,在民事訴訟中攻守雙贏,打破商標確權僵局,為新商標啟用掃平障礙

2022-10-31

  近日,集佳代理的河南花花牛乳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花花?!保┡c河南鄭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鄭牛飲品有限公司、河南鄭牛食品有限公司、河南花花牛飲品有限公司(統(tǒng)稱“河南鄭?!保┫盗猩虡饲謾嗉安徽敻偁幓ピV三案,經過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定花花牛的新標識“”“”商標,與其自有注冊商標相比未改變顯著特征,系合法使用自有注冊商標,不侵害河南鄭牛的注冊商標“篆體花花牛(指定顏色)”專用權;但是,河南鄭牛生產銷售的多款標有“”“”“”等標識的含乳及不含乳飲品,屬于“超范圍使用”、“變形使用”,侵害花花牛在先注冊商標及企業(yè)字號,合計判賠400萬。此前,河南鄭?!?a href="/res/unitalen/2210/22104598.jpg">篆體花花牛(指定顏色)”注冊商標經多輪無效宣告未成功,而花花牛的新標識“”“”夾在自有“老”商標和河南鄭?!?a href="/res/unitalen/2210/22104598.jpg">篆體花花牛(指定顏色)”商標之間無法維持注冊的確權僵局,通過該三個民事終審判決,最終得以妥善解決。

 

  基本案情

  花花牛是著名的乳制品企業(yè),主營牛奶、酸奶、乳制品、含乳飲料等產品,其“花花?!逼放苿?chuàng)立于1994年,自1996年左右開始陸續(xù)通過注冊商標形式加強“花花?!逼放票Wo?;ɑㄅO碛泻藴首栽?907群組牛奶、酸奶、牛奶飲料(以奶為主)等商品項目上的第1185340號“”商標(注冊日:1998年6月21日)、第3234689號“”商標(注冊日:2003年7月14日),及注冊在2907群組牛奶等商品項目上的第15417590號“”商標(注冊日:2015年11月6日)、第17728703號“”(注冊日:2016年10月6日)系列商標的專用權?!盎ɑㄅ!蓖瑫r也是花花牛使用多年的商號,承載了花花牛的商譽和注冊商標上極高的知名度。

  河南鄭牛四公司存在董監(jiān)高混同、經營混同的情形,其中鄭牛生物科技公司持有注冊在第3202群組不含酒精飲料商品項目上的第4735856號“篆體花花牛(指定顏色)”商標,該商標申請日為2005年6月22日、注冊日為2008年3月6日。

  2012年《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2907群組注釋5的新增,直接導致之前不類似的“牛奶飲料(以奶為主)”和3202群組飲料商品構成類似。河南鄭牛隨后遂開始通過引證第4735856號“篆體花花牛(指定顏色)”商標挑戰(zhàn)花花牛新標識“圖片”“圖片”在牛奶飲料(以牛奶為主)商品項目上的注冊,導致上述兩個新標識在“牛奶飲料(以牛奶為主)”商品項目上的無效。同時,河南鄭牛還持續(xù)以普通花花牛字體在和花花牛乳業(yè)公司主營商品項目相同、類似或者高度關聯的商品項目上申請注冊商標,雙方隨即陷入持續(xù)數年的商標確權僵局。

  除上述雙方商標確權僵局外,河南鄭牛存在大量生產、銷售、宣傳推廣標有“”“”“”等標識的乳酸菌飲品、鈣奶植物蛋白飲品、核桃牛奶、復合果汁飲料、蘇打氣泡水等十幾款含乳及不含乳飲料的行為,同時河南鄭牛還注冊使用“花花牛”商號及注冊使用的huahuaniufood.com域名等行為,均造成相關公眾嚴重的混淆誤認。

  鑒于以上,為肅清市場并破解確權僵局,2021年6月花花牛針對河南鄭牛的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分兩案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告,隨后河南鄭牛也通過主張第4735856號“篆體花花牛(指定顏色)”商標對花花牛公司生產銷售的牛奶、牛奶飲料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至此,雙方互訴三案形成,經過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及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兩審審理,花花牛取得了三案的全面勝利,現將三案(以二審案號為準)爭議焦點及法院觀點簡要總結如下:

 ?。?022)豫知民終193號案:花花牛起訴河南鄭牛,在“飲料”上使用自有注冊“篆體花花牛(指定顏色)”商標以及“”等標識,侵害花花牛公司在“牛奶”等商品上在先馳名“”等商標及在先企業(yè)字號權利/權益,尋求跨類保護;兩審法院均認定,飲料與牛奶可跨類認定類似,河南鄭牛存在拆分、突出使用注冊商標改變顯著特征的情形,認定商標侵權成立,字號及域名中使用“花花牛”及其拼音被認定不正當競爭,判賠200萬,但未支持以在先馳名商標、在先字號禁止在后注冊商標規(guī)范使用的訴請。

 ?。?022)豫知民終194號案:花花牛公司起訴河南鄭牛,在“乳酸菌飲品”“植物復合飲品”上使用自有注冊“篆體花花牛(指定顏色)”商標以及“”等標識,既屬于“超范圍使用”、又屬于“變形使用”,侵害在先“”等注冊商標、在先字號權利/權益;兩審法院均認定,被訴商品不屬于河南鄭牛自有32類“飲料”、與牛奶飲料(以牛奶為主)類似,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近似標識的行為,侵害了花花牛公司注冊商標專有權及在先字號權益,判賠200萬,至于未變形的“”標識整體呈印章圖樣、使用于側面,認定起不到標示商品來源作用,未予認定侵權。

 ?。?022)豫知民終612號案:河南鄭牛起訴花花牛公司,在“牛奶”、“牛奶飲料”上使用新標識“”“”,侵害河南鄭牛第4735856號“篆體花花牛(指定顏色)”注冊商標專用權,尤其在花花牛新標識被宣告在“牛奶飲料(以奶為主)”上無效的情況下,更具有惡意侵權的性質;兩審法院均認為,被訴商品屬于29類牛奶、牛奶飲料,并非32類飲料商品,被訴標識與花花牛公司自有注冊商標相比未改變顯著特征,因此花花牛公司系合法使用自有注冊商標,不構成侵權。

  典型意義

  花花牛公司在商標授權確權爭議程序無法根本否定鄭牛公司第4735856號“篆體花花牛(指定顏色)”注冊商標的情況下,通過主動發(fā)起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訴訟,禁止了河南鄭牛的“變形使用注冊商標”、“超范圍使用注冊商標”等侵權及商號域名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對持有注冊商標、惡意食人而肥的侵權人進行了有效打擊,從民事程序破冰商標爭議僵局,維護了權利人的合法利益。

  同時,花花牛公司通過應訴河南鄭牛提起的商標侵權訴訟,終局性確認新標識“”“”牛奶飲料不侵權,掃平了新標識使用的法律障礙,保障了新標識業(yè)務的開展。

 

  重要提示

  花花牛和河南鄭牛三個互訴案件的全面勝利給予了更多一方面遭遇商標授權確權爭議僵局、一方面遭受惡意攀附的商標權利人一個重要的破冰啟示:

  我國商標法等現行法律賦予商標權利人的多線條、多種類的救濟途徑及手段(訴或非訴),各有優(yōu)劣,如果遇到類似多年未決的商標確權僵局,不妨咨詢一下專業(yè)人士,綜合研判,從高屋建瓴的戰(zhàn)略高度設計一套多程序多手段的綜合方案,全面破冰,為權利人商業(yè)運營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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