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展技術調查官機制建設工作

2021-05-14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中關于在知識產權行政執(zhí)法案件處理中引入技術調查官制度的要求,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正式印發(fā)《關于技術調查官參與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的若干規(guī)定(暫行)》。

  《若干規(guī)定》共二十條,主要規(guī)定了技術調查官的選任、工作職責、管理辦法等內容。一是明確了《若干規(guī)定》的制定依據(jù)、適用范圍和主要目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地方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指派技術調查官參與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活動。二是規(guī)定了技術調查官的遴選范圍,可以從專利局、行業(yè)協(xié)會、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事業(yè)單位等相關領域的技術人員中遴選。三是明確了技術調查官的工作職責,包括對技術事實相關認定提出意見建議、參與調查取證、參與詢問及口頭審理、提出技術調查意見等方面。四是明確了技術調查官回避、保密等的規(guī)定。

  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按照《若干規(guī)定》要求,組織開展首批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推薦工作,建設國家知識產權技術調查官名錄庫。(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務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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