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集佳律師事務所十大知識產(chǎn)權典型案例

2019-04-09

  在又一個世界知識產(chǎn)權日來臨之際,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從本所承辦的2018年度案件中評選中“十大”案例。這“十大”案例兼顧了案件類型多樣化,包括商標確權、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專利確權、專利侵權及確認不侵權、著作權刑事自訴,同時充分考量了判決確認的裁判規(guī)則對同類案件的參考價值,以及判決的結果對當事人所處行業(yè)的影響力。評選“十大”案例的意義不僅在于展現(xiàn)集佳律師的專業(yè)能力和水準,更在于傳遞集佳全方位服務客戶的理念。

2018年度集佳十大案例

  

  TOP 1:騰訊公司VS.銀河聯(lián)動

  關注度:★★★★★

  審理機構: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

  案由:不正當競爭糾紛

  集佳代理: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原告)

  上榜理由:

  自獵豹瀏覽器案件以來,瀏覽器屏蔽視頻廣告構成不正當競爭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已經(jīng)基本達成共識。但對照域外判決,業(yè)內(nèi)學界對此種行為的不正當性認定存有一定爭議,主要反對觀點包括競爭行為天然具有損害性、用戶不喜歡廣告、用戶對于是否使用屏蔽廣告功能具有選擇權、廣告過濾具有技術進步性等等。本案一審法院在前述觀點基礎上作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判決后,迅速引起行業(yè)和學界的高度關注和熱烈討論。

  經(jīng)過審理,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就世界之窗瀏覽器屏蔽騰訊視頻廣告行為作出二審判決,充分闡釋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框架下分析評價廣告過濾行為正當性的司法裁決思路和觀點,確認“市場經(jīng)營中,經(jīng)營者的合法經(jīng)營行為不受他人干涉,他人不得直接插手經(jīng)營者的合法經(jīng)營行為”系最為基本且無需論證的商業(yè)道德,支持了通過判斷被訴行為是否有利于社會總福利經(jīng)濟學量化分析驗證方法,也明確否定了在此之前以競爭天然損害性、用戶需求、用戶福利為由支持廣告屏蔽行為的觀點。本案二審判決站在法哲學的高度,宏觀闡述了用戶的短期利益和長遠利益的比較,其就瀏覽器屏蔽視頻廣告行為不正當性的詳盡法律分析,將對后續(xù)同類案件起到非常重要的司法指引作用。

  

  TOP 2:浙江藍巨星VS.商評委 、塔爾帕容量

  關注度:★★★★★

  審理機構: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

  案由:商標無效宣告行政訴訟

  集佳代理:浙江藍巨星國際傳媒有限公司(原告)

  上榜理由:

  律師促使原告與第三人在本案訴訟階段就雙方商標共存達成協(xié)議,區(qū)分了兩者商標權利界限。針對已變化的事實基礎,集佳律師認為,綜合考慮兩商標本身的差異程度、雙方當事人關于商標共存的意思表示和對避免相關公眾混淆所作出的安排,訴爭商標的注冊使用已經(jīng)克服了易致相關公眾混淆的缺陷,其注冊已不違反2001年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

  關于第十五條代理人條款,從立法目的的角度和商標法體系解釋兩個角度深入分析,該條所保護的權利客體是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未注冊商標。第三人以已注冊的引證商標作為權利基礎主張訴爭商標申請違反第十五條規(guī)定,不能成立。

  律師詳細闡述訴爭商標注冊行為對商標注冊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影響有限,且第三人已表達諒解并同意訴爭商標注冊,應當認為訴爭商標注冊可能對第三人造成的損害已得到彌補。訴爭商標申請注冊未違反“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規(guī)定。

  一審法院采納集佳律師上述觀點,認定訴爭商標注冊已不違反2001年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第十五條規(guī)定和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依法應予維持。

  

  TOP 3:拉菲羅斯柴爾德酒莊、商評委VS.南京金色希望酒業(yè)

  關注度:★★★★★

  審理機構: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商標撤銷復審行政訴訟

  集佳代理:拉菲羅斯柴爾德酒莊(第三人)

  上榜理由:

  爭議商標“LAFITE”是拉菲酒莊在中國最核心的權利基礎,該商標能否維持注冊對拉菲酒莊在中國的市場推廣和維權均至關重要。撤銷申請人恰好是無效宣告中的“拉菲莊園”商標注冊人,本案的審理結果不僅影響“拉菲莊園”無效宣告案件,更會影響拉菲酒莊針對“拉菲莊園”使用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本案的裁定、判決結果承前啟后、意義重大。

  本案就“撤三”案件中的一個審理難點,即“變形使用”的形式為商標權人的另一枚注冊商標,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論述,對類似案件的審理具有較高的參考價值。最高院認為以“LAFITE”為核心要素的幾種實際使用形式與訴爭商標“LAFITE”相比,顯著特征并未發(fā)生改變,特別是對中國境內(nèi)的相關公眾而言,“LAFITE”明顯更易呼叫、記憶和識別,“LAFITE”的實際使用情況,并未影響消費者根據(jù)上述標識建立訴爭商標“LAFITE”與拉菲酒莊之間的特定來源指向關系。

  本案的典型意義,不僅在于其是“拉菲莊園”系列案件的關鍵一環(huán),更重要的是撤銷申請人先后拋出的“被動使用”、“非規(guī)范使用”、“變形使用的形式是注冊人另外一枚注冊商標”、“實際使用的標識指向案外人”、“該注冊商標在法國已被撤銷”等理由,確實觸及“撤三”案件的審理難點,而本案的兩審判決以及再審裁定也正面回應了這些問題,為同類案件的審理提供了可以借鑒的裁判思路。

  

  TOP 4:騰訊公司VS.深圳微信食品公司等

  關注度:★★★★★

  審理機構: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

  案由: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件

  集佳代理: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騰訊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原告)

  上榜理由:

  充分挖掘原告涉案商標的知名度證據(jù),證明原告涉案中英文商標“微信及圖”和“Wechat”在被告深圳微信食品公司2015年4月14日成立之前知名度極高,構成馳名商標。一審法院采納了代理人上述意見。

  集佳律師深入調查被告實施的侵權行為,實地調查侵權現(xiàn)場,進行有效的公證保全。被告侵權行為類型及表現(xiàn)形式紛繁復雜,但集佳律師對其分門別類進行詳細梳理,以簡潔明了的方式展現(xiàn)在庭審過程中,為全面確定被告侵權行為類型及表現(xiàn)形式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在被告拒絕提交任何與涉案行為有關的財務數(shù)據(jù)時,一審法院認為,騰訊公司為證明深圳微信食品公司侵權獲利數(shù)額,提交了大量相關網(wǎng)頁公證材料,固定了被告深圳微信食品公司在網(wǎng)絡上的宣傳內(nèi)容,并到五家餐廳進行了實地探訪,并提交了相關行業(yè)盈利數(shù)據(jù)等證據(jù),盡到了舉證義務。一審法院采納了集佳律師提供的損害賠償?shù)挠嬎阋罁?jù),判令深圳微信食品公司賠償經(jīng)濟損失一千萬元及合理費用二十萬八千一百二十六元七角。本案的高額判賠,對企圖攀附微信品牌的侵權企業(yè)將起到重大的威懾作用。

  

  TOP 5:萊頓公司VS. 蓋茨優(yōu)霓塔、奇瑞汽車

  關注度:★★★★★

  審理機構: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案由:侵害發(fā)明專利權糾紛

  集佳代理:萊頓汽車部件(蘇州)有限公司(原告)

  上榜理由:

  原告萊頓蘇州公司發(fā)現(xiàn),由蓋茨優(yōu)霓塔上海公司與奇瑞公司共同開發(fā)的數(shù)款發(fā)動機總成中所采用的正時傳動系統(tǒng),涉嫌侵犯其具有獨占許可權的ZL02823458.8號發(fā)明專利,遂于2012年3月將上述兩公司及一家奇瑞汽車經(jīng)銷商,提起專利侵權訴訟,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遺憾的是,一審法院認定侵權不成立,駁回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萊頓蘇州公司委托集佳代理此案的二審事宜后,集佳組成了由多位律師、專利代理人組成的強大法律團隊共同處理此案,并制定了詳細的二審策略。提起訴訟后,經(jīng)過長達三年半的二審審理,終于為客戶取得了二審的重大勝利,判決的損害賠償金和維權費用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

  本案核心在于案件的技術復雜性。本案一審時曾兩次委托鑒定機構,就涉案技術事實進行司法鑒定。但是,兩家鑒定機構最終均以沒有能力開展鑒定為由退回了一審法院。二審中,江蘇高院專門組織了技術調查會,就涉案技術的專門性問題向法庭作出說明。其中,萊頓蘇州公司的專家輔助人包括一位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教授、一位同濟大學汽車學院教授和一位公司的高級技術人員;蓋茨優(yōu)霓塔上海公司的專家輔助人包括一位清華大學汽車工程系教授和兩位公司的高級技術人員;同時,法庭也指定了三位教授級專家輔助人出庭,協(xié)助法庭進行技術事實調查。最終通過前后27次庭審,終于認定侵權成立,并予以高額判賠。

  

  TOP 6:張輝VS. 專利復審委員會

  關注度:★★★★

  審理機構: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

  案由:專利無效行政糾紛

  集佳代理:專利權人張輝(原告)

  上榜理由:

  艾美科技,張輝作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是“咪噠miniK”小型練歌錄音房的運營者。在推出“咪噠miniK”后,艾美科技發(fā)現(xiàn)市場上出現(xiàn)大量與其產(chǎn)品相同或相似的小型練歌錄音房。為了維護其合法權益,艾美科技以侵犯涉案專利為由,將北京雷石天地電子技術有限公司(下稱“雷石天地”)、廣州市名宸電子有限公司(下稱“名宸電子”)及廈門前沿科技開發(fā)有限公司(下稱“前沿科技”)訴至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并要求賠償經(jīng)濟損失1.6億人民幣。

   為應對專利侵權訴訟,上述三家企業(yè)向專利復審委員會,針對張輝的專利提起無效請求并分多次提交意見陳述及大量證據(jù)。最終,專利復審委員會以廈門前沿科技提交的證據(jù)3.19“游藝風”微信公眾號文章“《克強經(jīng)濟:互聯(lián)網(wǎng)+電玩【華億新品發(fā)布序】》”將涉案專利全部無效。

  集佳接受涉案專利權人張輝委托,代理該無效決定在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的行政訴訟程序。在專利無效行政起訴狀及庭審過程中,我方主張無效決定的作出存在程序違法和事實認定錯誤兩個爭議焦點。其中,對于事實認定錯誤這一焦點問題,法院認為,對于無效決定作出后才知曉的不喪失新穎性寬限期事項,應當由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審理,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不宜直接引入該審理理由。故,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在考慮專利權人不喪失新穎性寬限期的主張及證據(jù)材料的基礎上,重新審查是否應當予以宣告無效。

  

  TOP 7: 某公司VS.謝某某確認專利不侵權案件

  關注度:★★★★

  審理機構: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案由:確認不侵害專利權糾紛

  集佳代理:某公司(原告)

  上榜理由:

  該案為確認不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案件。在該案中主要涉及外觀設計近似性的判斷,尤其是區(qū)別設計特征的認定問題。在區(qū)別技術特征的認定上,考慮了專利權人在無效階段的意見陳述和無效決定對此的認定。專利權人在侵權訴訟階段試圖推翻無效階段的意見陳述和復審委的認定,法院并未予以接受。該案對于外觀設計侵權訴訟中,專利權人存在反悔情形的案件代理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關于確認不侵權之訴提起的程序條件方面,謝某某先向某公司發(fā)送《律師函》,繼而以某公司在杭州銷售被訴侵權產(chǎn)品為由,于2016年5月向杭州中院提起侵權訴訟;在某公司針對該專利提起無效宣告請求并由專利復審委作出無效宣告審查決定后,謝某某于2017年2月16日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杭州中院據(jù)此裁定準許其撤回起訴;但謝某某在撤訴后,仍不斷向地方知識產(chǎn)權局投訴某公司的經(jīng)銷商,干擾其正常生產(chǎn)經(jīng)營。前述事實充分證明,謝某某的行為使某公司權利處于不穩(wěn)定狀態(tài),符合不侵權之訴的提起條件。

  關于外觀設計近似性判斷的問題,該案一審、二審法院均認定被訴產(chǎn)品與涉案專利不近似,未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具體來說,在本案中,涉案外觀設計專利雖然保護的是牛奶杯整體,但是作為外觀設計主體的瓶體采用了現(xiàn)有設計的瓶體,因此法院認為其區(qū)別于現(xiàn)有設計的區(qū)別設計特征是杯蓋和提手環(huán),其中提手環(huán)在整體上占牛奶杯空間比例雖然很小,但是在整體的視覺效果上體現(xiàn)的權重卻更大,因此在考量了現(xiàn)有設計的影響因素后,二者整體上是不近似的。

  在本案的一審和二審判決書中,雖然沒有明確適用禁止反悔原則確定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但是在確定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和相對于現(xiàn)有設計的區(qū)別設計特征時,確實考慮了權利人關于涉案專利的限制性陳述和復審委認定,將權利人在無效程序中強調的與現(xiàn)有設計相區(qū)別的設計特征,也即復審委認為該專利應予維持的設計特征,予以重點考量,并依據(jù)被訴產(chǎn)品不具有該區(qū)別設計特征,做出被訴侵權產(chǎn)品未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的認定。

  

  TOP 8:搜狗公司VS. 深度量化公司、九宮混音公司

  關注度:★★★★★

  審理機構: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

  案由:確認不侵害專利權糾紛

  集佳代理:北京搜狗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北京搜狗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原告)

  上榜理由:

  多年來,九宮格輸入一直是我們在電子設備、尤其是便攜式電子設備(手機、平板等)中進行輸入的主流方式。九宮格輸入最大的好處在于可以實現(xiàn)快速打字,每個按鍵都比較大,無需擔心誤觸問題,用久了之后打字速度很快。

  本案中,原告搜狗公司收到被告發(fā)出的《專利授權溝通函》,其聲稱原告侵犯其發(fā)明專利權,要求原告立即撤回相關產(chǎn)品;原告搜狗公司委托集佳向被告回函,明確回應相關產(chǎn)品不侵犯涉案專利權,并要求被告收回溝通函,改為尋求更為合理的手段解決。但被告收到回函后,既不撤回侵權通知,也未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搜狗公司遂向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主動提起確認不侵權之訴。就不侵權之訴的提起條件,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之間存在對于侵權與否的實質性爭議,九宮混音公司逾期不撤回警告也未向法院提起訴訟,導致涉案輸入法是否侵害九宮混音公司涉案專利權處于不明確的法律狀態(tài),兩原告提起確認其行為不侵犯專利權的訴訟,符合法律規(guī)定。無獨有偶,就在搜狗公司提起本案之后,專利權人以該涉案專利為權利基礎,向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訴稱蘋果公司專利侵權,并要求:①iPhone X、iPhone 8、iPhone 8 Plus等手機停止侵權;②下架蘋果在App Store中供用戶下載的搜狗輸入法;③高額索賠。正因如此,搜狗公司是否侵害涉案九宮格專利的判斷,不僅關涉其自身利益,對輸入法行業(yè)整體都非常重要。

  同時,經(jīng)過數(shù)次庭前會議、勘驗及開庭,在合議庭及技術調查官的專業(yè)審理后,最終認定涉案輸入法的技術方案未全面覆蓋涉案專利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征,涉案輸入法未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確認原告搜狗公司研發(fā)、提供的搜狗輸入法軟件不侵害涉案專利權。

  該案一審判決的做出,勢必對蘋果公司和深度量化公司、九宮混音公司之間的專利侵權糾紛、甚至整個九宮格輸入領域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和指導價值。

  

  TOP 9:北汽福田VS.智行鴻遠、張某某

  關注度:★★★★

  審理機構: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案由:專利申請權權屬糾紛

  集佳代理: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原告)

  上榜理由:

  本案涉及近年來頻發(fā)的因研發(fā)人員跳槽造成企業(yè)科技研發(fā)成果反被競爭對手“合法壟斷”的情形。該種情形下,離職員工將原單位的科技研發(fā)成果以新雇主單位的名義申請專利,將自己列為發(fā)明人之一但聲稱僅為掛名,并主張實際發(fā)明人為新雇主單位的其他員工。該類糾紛難以直接適用相關法律法規(guī)明確專利權屬,本案的審結對于今后可能出現(xiàn)的同類型案件具有重要的參考作用。

  本案的代理過程中,一方面,集佳律師與福田公司相關技術人員充分溝通,收集了福田公司在多個項目中對于涉案技術的研發(fā)記錄,對訴爭專利的技術方案與福田公司在申請日前已形成的技術研發(fā)資料記載的內(nèi)容進行詳細比對,并邀請技術專家對專業(yè)技術問題進行了說明,二者構成實質性相同;另一方面,集佳律師對被告提交的“實際發(fā)明人”及“自行研發(fā)的技術資料”方面的證據(jù)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及瑕疵進行了反駁,從而指出被告針對其主張未完成舉證責任。最終,一二審法院均支持了我方主張,北汽福田公司享有涉案專利申請的申請權。

  本案二審審結時,涉案發(fā)明專利申請獲準授權,集佳律師為福田公司重新奪回了針對涉案新能源汽車技術的合法獨占權。

  

  TOP 10:北京久久互動VS.蘇州老頑童、范某某

  關注度:★★★★

  審理機構: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

  案由:侵害著作權罪刑事自訴案

  集佳代理:蘇州老頑童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被告)

  上榜理由:

  知識產(chǎn)權刑事自訴類案件,因諸多因素,真正能被法院受理進入到實體審理階段的屈指可數(shù),故本案可供參考的在先判例少之又少。本案的審結為后續(xù)類似案件的代理提供了為數(shù)不多的可資借鑒的參考。 因刑事案件所要求的證明標準相對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相對要高,故對于進入到實體審理階段的刑事自訴類案件,作為被指控方,對于自訴人證據(jù)的審查和質證尤為重要。

  在本案代理過程中,集佳律師集中就自訴人所提交的證據(jù)存在諸多問題和瑕疵,進而指出其舉證未符合刑事訴訟舉證的基本要求,從而認為其指控不成立。法院最終接納了集佳律師的辯護意見,裁定自訴人因證據(jù)不足而駁回其對我方客戶被告單位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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