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以致祥——集佳積極探索新時代知識產權維權路徑

2018-07-03

  近日,集佳代理意大利塞萊皇家股份公司(SELLE ROYAL S.P.A.,以下簡稱“塞萊皇家”)作為原告,起訴溫嶺東方紅車料有限公司侵害發(fā)明專利權糾紛系列案件,雙方當事人經過長時間的談判,最終在法院的主持下順利達成全面和解。

  案情回顧

  塞萊皇家系專門生產高端自行車及配件的意大利品牌,其銷售網點遍布全球7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在全球范圍內,塞萊皇家股份公司生產的產品備受廣大個人騎行者和自行車制造商的青睞。

  2016年11月3日,塞萊皇家發(fā)現(xiàn)被告東方紅公司涉嫌生產并通過網絡等途徑許諾銷售、銷售侵害塞萊皇家擁有的兩項發(fā)明專利權的自行車座等相關產品,遂委托集佳團隊將其起訴到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主張被告的相關行為構成專利侵權,并請求法院依法責令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共計兩百四十萬元。

  被告針對兩項涉案專利,分別提起兩輪、共四次無效宣告請求。雖然如此,但一審法院基于經驗判斷,并未裁定中止審理,而是組織雙方到庭進行了詳細的比對、并充分發(fā)表了各自的觀點。隨后,經過集佳團隊的不懈努力,兩專利最終均維持全部有效,為訴訟程序的最終握手言和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涉案專利權經歷兩輪無效程序后,已基本處于穩(wěn)定狀態(tài),同時,經過法院庭審后,合議庭對于侵權與否的判斷也已心中有數(shù)。在此基礎上,主審法官組織雙方進行了多輪調解,最終于2018年6月,雙方達成一致:被告承認侵害并承諾尊重塞萊皇家擁有的涉案專利權,將停止一切上述侵權行為,并對原告進行經濟補償。

  新時代下知識產權的保護要有新思路、新做法,在本案及近期集佳團隊代理的其他案件中,也均有所體現(xiàn)。主要在于:證據(jù)收集要周全、專利維持盡全力、和解談判多斡旋。

  案情分析

  一、證據(jù)收集要周全——合理使用證據(jù)保全及海關數(shù)據(jù)調取等手段固定證據(jù)并為損害賠償提供支持依據(jù)

  由于本案被控侵權產品暢銷海內外多個國家及地區(qū),專用模具容易隱匿、轉移,如不及時采取證據(jù)保全措施,侵權產品數(shù)量、模具等證據(jù)極易滅失并難以取得,將導致原告難以彌補的損失。經過前期的深入調查,我們充分掌握了被告的侵權樣態(tài),并向臺州中院提交了一份包括涉案侵權產品、生產模具照片、與涉案專利的比對表、被申請人廠房具體地址、詳細保全方式及法律依據(jù)等信息在內的證據(jù)保全申請。

  臺州中院對該申請予以批準,并由合議庭法官對涉嫌侵權產品的生產車間、生產模具、半成品、大量成品以及整個生產流程拍照錄像保全,且未對生產設備等進行封存。在保全中得到相應證據(jù)的同時,將對被申請人生產、經營的影響降低到最小。

  同時,由于了解到被控侵權產品大量銷往海外,我們向法院申請調取被告的海關數(shù)據(jù),以支撐原告的損害賠償主張。在被告沒有足夠相反證據(jù)證明其侵權獲益小于原告主張的情況下,應承擔法律上的不利后果。

  上述證據(jù)保全以及海關數(shù)據(jù)調取中得到的大量證據(jù),不僅在侵權比對中發(fā)揮了巨大的作用,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原告關于損害賠償?shù)确矫娴闹鲝?。另外,臺州中院在保全過程中允許被保全人繼續(xù)使用生產模具,將“死封”轉變?yōu)椤盎罘狻保朔N方式的運用既不損害被申請人的利益,又有效地保存了證據(jù),非常值得在司法實踐中進行廣泛推廣。海關數(shù)據(jù)的獲得是支撐原告主張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無法對被告侵權行為進行量化,也就喪失了后續(xù)談判中的重要籌碼。

  二、專利維持盡全力——對于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均不能大意

  被告針對兩項涉案專利,分別提起兩輪、共四次無效宣告請求。雖然如此,但一審法院基于經驗判斷,并未裁定中止審理,而是組織雙方到庭進行了詳細的比對,并充分發(fā)表了各自的觀點。

  隨后,經過集佳團隊的不懈努力,兩專利最終均維持全部有效,為訴訟程序的最終握手言和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作為專利權人、原告,在專利維權案件中只有維持全部或至少維持涉案專利權有效,才能笑到最后。因此,一方面要重視訴訟程序,另一方面要對無效程序施以全力,絕不能在任何一個程序、環(huán)節(jié)中大意。

  三、和解談判多斡旋——在法院、原被告之間建立緊密的溝通關系

  新時代下的知識產權維權,早已不必是你死我活的結局。蘋果三星歷時七年多的相愛相殺最終同樣也是以和解收尾。不論是AT&T當年在美國的反壟斷訴訟,還是高通在中國遭到的反壟斷處罰,不過是替大樹剪剪枝,剪完枝后,他們反而發(fā)展得更健康(《浪潮之巔》——吳軍)。

  站在原告的角度,無非是希望被告不再侵權,避免對其市場造成長久的、巨大的損害。站在被告的角度,國家對于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與日俱增,簡單的模仿將受到越來越沉重的打擊,不如及早放棄侵權方案的路線,轉而尋求一條更為健康的發(fā)展道路。

  本案和解談判歷時數(shù)月,能夠最終達成一致,主要歸功于法官的耐心協(xié)調、原被告的相互理解以及律師的斡旋溝通。無論對于法官、還是對于代理律師而言,本案調解結案的方式比判決更加艱難。在整個調解過程中,各方均付出大量的努力,為的正是最終達成全面和解,一次性消除雙方之間的嫌隙。

  當然,知識產權方面的談判,鑒于其專業(yè)性,加之雙方在和解、調解過程中會極力促使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知識產權律師在整個斡旋過程中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結語

  商場如戰(zhàn)場,所有策略的制定及實施都要直接或間接地服務于商業(yè)利益。知識產權訴訟作為企業(yè)手中越來越好用的一張王牌,在制定維權策略的過程中,可以圍繞王牌進行周密部署,但不要完全依賴王牌,以免重蹈阿根廷、葡萄牙的“梅羅之殤”。和以致祥,雖有王牌,但應從證據(jù)收集要周全、專利維持盡全力、和解談判多斡旋等方面著手積極探索新時代知識產權維權路徑。

  反之亦然,侵權企業(yè)應敢于直面剪枝,重新審視未來的發(fā)展道路。誰能夠第一時間走上科創(chuàng)主導的新型模式,誰將獲得晉級的入場券。

 

相關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