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門調整新冠疫情下商標實務政策

2020-07-17

  2020年4月,也門共和國工業(yè)與貿易部知識產權署發(fā)布口頭通知:新冠疫情期間,也門商標申請、異議、續(xù)展、變更、轉讓等案件,需要辦理認證的委托書等文件,可以先提交一份簡單的簽署文件。商標局收到簽署文件后即會接收申請、啟動審查流程并下發(fā)審查結果。但證書原件需申請人完成提交認證的委托書等文件后才會正式下發(fā)。截至目前,該調整政策仍有效適用,具體結束時間有待官方另行通告。

  此外,也門共和國工業(yè)與貿易部知識產權署還曾在2020年2月發(fā)布了一條政府公告:受2011年后也門國內局勢動蕩、大量商標檔案未能妥善存放、政府辦公樓遷址導致大量檔案遺失等諸多因素影響,且考慮到商標異議案下發(fā)裁定的復雜性,經與有關人士討論后決定,所有在2015年以及2015年之前被提起異議的也門商標申請,一律視為放棄無效。該公告經知識產權署署長簽名并蓋章后即刻生效。

  (來源:集佳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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