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申請?zhí)崆斑M入歐洲地區(qū)階段

2015-03-09

文/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王靜宇

提前進入歐洲地區(qū)階段,是申請人在Euro-PCT途徑下加快歐洲申請的方式之一。

如果申請人提交了一份PCT申請,并且希望該申請盡早進入歐洲地區(qū)階段,以加快歐洲申請程序,那么申請人可以在自PCT國際申請日起至進入歐洲地區(qū)階段的31個月期限屆滿之間的任一時間點,向歐洲專利局(EPO)提交一份提前進入請求(Request for early processing)。

除了提交一份提前進入請求外,申請人還必須滿足PCT申請在正常期限內進入歐洲地區(qū)階段時所需提交的資料和其他完備條件。這樣,EPO才會把該申請作為一件進入歐洲地區(qū)階段的普通PCT申請進行處理,如給予受理號、排隊審查等。

也就說,申請人除了提交一份提前進入請求,還需要滿足以下進入歐洲地區(qū)階段的要求,才能算成功提前進入歐洲地區(qū)階段:

1.支付進入歐洲地區(qū)階段的提交費;

2.在該Euro-PCT申請沒有以EPO的官方用語(英語、法語或德語)在國際階段進行公布的情況下,提交相關譯文;

3.提交申請文件(需指明是原始提交版本,還是修改版);

4.在歐洲補充檢索(supplementary European search)將會執(zhí)行的情況下,支付檢索費;

5.支付國家指定費和維持費(取決于提前進入的具體時間);

6.提交實審請求,并支付實審費(取決于提前進入的具體時間)

PCT提前進入歐洲地區(qū)階段請求自上述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生效,自此,該PCT申請應與正常期限內進入歐洲地區(qū)階段的PCT申請受到相同的對待。根據經驗可知,一旦申請人滿足了提前進入所規(guī)定的必要條件,EPO將會下發(fā)通知書,申請人可以得到一個相應歐洲申請的申請?zhí)?。自提前進入請求生效日起,任何根據PCT實施細則第90bis條的撤回請求將不再適用于歐洲地區(qū)階段。另外,自提前進入請求生效日起,申請人就可以提交一份分案申請請求。

若申請人提交提前進入請求時,PCT國際局尚未傳送PCT國際申請的相關資料,如國際申請的副本、國際檢索報告(ISR)、國際檢索報告書面意見(WO-ISA)或國際初審情況下的國際初審報告(IPER),那么申請人可以向國際局請求傳送。若申請人不向國際局請求,EPO也會根據請求自行處理。

請注意:

A.申請人在提出提前進入請求時,必須滿足所有必要條件,否則提前進入請求不生效,或者自所有必要條件滿足之日起生效。

B.即使一件提前進入請求生效,也并不意味著一件Euro-PCT申請會盡快進入歐洲審查。申請人必須提出實審請求并繳納實審費用,該申請才有可能進入實審程序。申請人還可以通過提交PACE請求、放棄Rule161/162 通知、提交PPH請求等,來加快歐洲地區(qū)階段的審查程序。但是,目前歐洲案件積壓情況較為嚴重,加快程序的效力普遍不高。

C.在提交提前進入請求時,沒有必要同時繳納超項費。超項費可在Rule 162(2) EPC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之前繳納。

D.適用時,申請人還應提交相關的參加展覽的證明。但是該證明不是提前進入的必要條件,不會影響提前進入請求的生效。

由于進入歐洲地區(qū)階段時,要求國際公布的語言為非EPO官方用語時,應提供翻譯,且歐洲補充檢索需要以PCT國際階段的國際檢索報告及其書面意見為基礎,以及PCT階段申請文件可能會進行修改,因此,一般建議申請人在國際公布(自優(yōu)先權日起18個月)以后,再向EPO請求提前進入國家。若國際階段提交了國際初審請求,那么建議申請人最好能再次延期提出提前進入請求。這一方面保障了提前進入歐洲地區(qū)階段的PCT申請進入實審程序的效率,另一方面規(guī)避了國際階段的修改對于該Euro-PCT申請在歐洲地區(qū)階段的某些風險。

若申請人希望盡量加快歐洲申請的進程,那么我們建議申請人撇開PCT申請,通過巴黎公約的途徑直接進入歐洲地區(qū)階段。這樣,相對來說,能夠節(jié)省提交提前進入請求時為了滿足相應條件所耗費的大量人工及時間成本,且對申請人希望加快程序的要求來說也更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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