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律師事務所代理郭新生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經(jīng)法院一審二審判決獲圓滿勝利

2008-06-23
  無效宣告請求人郭新生,對專利權人為寧波繼明電器有限公司的專利號為ZL003345491,名稱為“應急燈(一)”外觀專利,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集佳律師事務所接受請求人的委托,由顧潤豐律師代理郭新生進行了答辯;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2007年7月4日做出了第10250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宣告維持涉案專利的專利權無效,決定書決定要點是:涉案專利和請求人提供的證據(jù)相比,屬于近似的外觀設計,二者屬于專利法意義上的同樣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請求人提交的證據(jù)的申請日早于本專利的申請日,授權公告日于本專利的申請日相同,且二者的專利權人不同,故本專利相對于證據(jù)不符合專利法第九條的規(guī)定。

  專利權人不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決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集佳律師事務所繼續(xù)代理郭新生參加了訴訟,2008年4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做出(2007)一中行初字第1118號行政判決,判決維持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第10250號決定,專利權人仍然不服,向北京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集佳律師代理郭新生參加了二審訴訟,近日,北京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08)高行終字第259號終審判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至此,集佳律師事務所代理的郭新生一案經(jīng)過無效和一審,二審,獲得了最后的圓滿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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