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告同行侵犯專利 阿迪達斯準備回應耐克起訴

2006-02-20
  就在耐克公司起訴阿迪達斯公司的運動鞋侵犯其技術(shù)專利后第二天,全球第二大運動品牌德國阿迪達斯公司表示,公司已得知被起訴的消息,正在研究回應措施。但是,阿迪達斯對該起訴并未發(fā)表任何評論,也未透露具體回應措施。

  2月17日,全球最大運動品牌美國耐克公司一紙狀書把競爭對手阿迪達斯公司告上了美國德克薩斯州拉夫金地方法院。耐克公司指控阿迪達斯公司在運動鞋生產(chǎn)上使用了耐克公司獨有的SHOX避震技術(shù)原理。耐克公司稱,阿迪達斯公司最新出品的新型NBA明星凱文·加內(nèi)特簽名鞋和A3運動鞋侵犯了耐克公司的版權(quán)。

  耐克公司要求阿迪達斯公司停止銷售涉嫌侵犯其專利的產(chǎn)品并做出賠償。耐克公司稱,“公司研發(fā)運動鞋避震技術(shù)費時多年,資金投入巨大,注冊專利19項;但阿迪達斯公司并沒有做有關(guān)減震的研究,卻擅自利用或重新設計這類技術(shù),令人遺憾”。耐克公司20年前開始研發(fā)運動鞋避震技術(shù),并于1979年推出耐克氣墊運動鞋。2000年,耐克公司開發(fā)出SHOX技術(shù)。這項技術(shù)在2002年取得專利,并逐步應用在跑步鞋、籃球鞋、網(wǎng)球鞋和訓練鞋等產(chǎn)品中。

  在全球運動鞋市場上,阿迪達斯公司占28%,耐克公司占31%。阿迪達斯公司于上月以38億美元成功收購全球第三大運動品牌銳步公司。阿迪達斯公司希望銳步公司的加入能增強公司競爭力,與耐克公司在運動王國內(nèi)一比高下。

  此外,耐克公司還表示,除了阿迪達斯公司外,另外兩家公司Air Max進出口公司和Romeo and Juliette公司也涉嫌侵犯了耐克公司的知識產(chǎn)權(quán)和專利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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