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y技術(shù)侵權(quán)案勝訴 高科技公司將受益

2006-05-17
  5月15日,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駁回了針對eBay的專利訴訟,撤銷了對eBay的專利使用永久性禁止令。這意味著eBay在針對MercExchange的專利侵權(quán)案中勝訴。

  這次判決不僅僅是eBay一家公司的勝利,其他高科技公司也將從這次最高法院的判決中獲益。因為最高法院在判決書中稱,法官在發(fā)出禁止某些公司使用某專利技術(shù)的禁令前,必須對專利案件進行詳細調(diào)查。eBay對最高法院的判決表示贊賞,同時也確信聯(lián)邦法院會做出對其有利的判決。

  當天,eBay和MercExchange的律師在法庭辯論中為己方辯護,雙方爭論的焦點是法庭是否應當禁止eBay使用“立即購買”(“Buy It Now”)技術(shù),因為這項功能曾被裁定侵犯了MercExchange的兩項專利。MercExchange認為,eBay的“立即購買”,也就是“固定價格拍賣”技術(shù)侵犯了該公司的專利,法院應當禁止eBay繼續(xù)使用該功能。eBay則認為,應向?qū)@钟姓咛峁┙?jīng)濟補償,但法官不應發(fā)布禁令禁止其他公司使用專利。

  2001年,MercExchange指控eBay和其Half.com在執(zhí)行“立即購買”權(quán)時,故意侵犯其兩項專利。 2003年一家地方法院曾認定,eBay公司的“立即購買”服務侵犯了MercExchange公司專利。去年3月,美國聯(lián)邦巡回上訴法院也裁定,eBay侵犯了MercExchange公司的專利權(quán),并要求eBay向后者支付2500萬美元的侵權(quán)賠償。美國最高法院在去年11月28日接受了eBay提出的上訴請求。

信息來源:北京現(xiàn)代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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