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寶在美被判侵犯三星專利權(quán) 需賠償900萬美元

2006-11-27
  據(jù)報道,臺灣筆記本電腦大廠仁寶近日表示,美國加州法院判決仁寶侵犯韓國三星電子專利權(quán),需賠償900萬美元(約2.95億臺幣)。

  仁寶發(fā)布新聞稿指出,三星并未提出足夠有力的證據(jù),因此將會采取包括上訴等適當?shù)姆赏緩綄で蠼鉀Q,目前已經(jīng)提出“法律請求”,希望推翻初判;另一方面,也將與三星進行協(xié)商,確保公司股東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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