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限制海外專利賠償金額 蘋果思科拍手叫好

2009-08-20
  據(jù)海外媒體報道,蘋果、思科和微軟贏得了美國一家上訴法院的官司。法院裁定限制在美國海外銷售的產品專利賠償金額。

  8月19日,上訴法院在裁定波士頓科學公司(Boston Scientific Corp)和圣裘德醫(yī)療(St. Jude Medical Inc)之間長達13年之久的糾紛時表示,聯(lián)邦法律不允許專利持有人針對某些類型的專利收取侵權者海外銷售的賠償金。

  蘋果、思科、微軟和英特爾的律師說,專利包括實現(xiàn)某一項發(fā)明的一系列步驟,這次裁決對那些因海外銷售在美國法院被訴的任何公司都是一個好消息。

  該美國聯(lián)邦巡回法院上訴法院表示,海外銷售侵犯專利權法律在涉及機器、制造及物質成分(composition of matter)類型的專利時仍然有效。波士頓科學公司曾要求該法律適用于所有的“專利發(fā)明”。

  這次裁決建立在2007年微軟在最高法院勝訴的基礎上。最高法院在裁決在美國開發(fā)的軟件用于海外銷售的計算機時,縮小了美國專利權法律的適用范圍。聯(lián)邦巡回法院稱:“法院發(fā)出一個明確信息,不得輕易違背2007年作出的專利區(qū)域性限制裁決?!?br />
  內植式起搏器

  這次裁定解決了1996年波士頓科學公司和圣裘德醫(yī)療針對因內植式起搏器引發(fā)的專利糾紛。聯(lián)邦巡回法院重申了去年12月份的裁定,推翻了之前法官的裁決,并將該案件發(fā)回重審,決定圣裘德醫(yī)療應支付的侵權賠償金額。

  聯(lián)邦巡回法院表示,這次侵犯專利的糾紛因素包括診斷心臟病情況,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案,然后再執(zhí)行對心臟的起搏。波士頓科學公司指控圣裘德醫(yī)療在海外銷售的內植式起搏器侵犯專利證據(jù)不足,圣裘德醫(yī)療無需為海外銷售的該設備支付專利賠償金。

  專利法范圍

  該上訴法院同意復議去年12月份的裁決,應原始案件中未涉及的技術公司要求,上訴法院解決了海外銷售產品涉及的專利侵權糾紛。

  美國專利法范圍問題曾導致RIM在2005年的專利糾紛中慘敗,RIM后來支付6.125億美元與專利持有人達成和解。RIM曾支持圣裘德醫(yī)療,對巡回法院的裁決很滿意,并表示:“RIM很清楚美國專利法律拓展至海外活動的潛在結果?!?br />
  2006年,波士頓科學公司和圣裘德醫(yī)療同意專利使用費應限制為設備銷售額的3%。波士頓科學公司委托的律師表示,這次決定立足于所適用的專利費。他說:“在美國銷售侵犯專利的產品造成的損失要比海外更大。這次裁決對技術公司的影響要比對醫(yī)療設備公司的影響大得多?!?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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